1.有必要帶均衡的情況:在電池組生產完成存放時間比較長的情況下,由于保護板各路靜態功耗的不同和各個電芯的自放電率不同,形成整組電池各串電池的電壓不一致,從而有明顯的壓差,但保證容量一致的情況下,均衡對電池組有均衡電壓的功能,從而能達到電池組容量的滿充、滿放的功效,使電池組發揮大的功效。
2.均衡不起作用的情況:好多人認為電池組在使用到中、后期時均衡有起作用,其實電池組在使用到中、后期時,由于各個電芯的容量損耗不同,引起一個容量差,靠保護板均衡是無法來彌補電芯容量的,表面上電池組各串的電壓是一致的,但由于容量的不一致,在充放電是往往是容量低的單串電芯先過放保護和過充保護,因此電池組的容量也就是以容量低的單串電芯來體現。因此我們該明白保護板均衡的是電壓,而容量是無法來補充的。
3.均衡作用存在的矛盾:均衡一般有兩個要素:A:均衡開啟電壓設置:均衡電壓設置低了,保護板開啟均衡時間就長了,均衡效果比較明顯,但是保護板在均衡的同時會產生熱量,均衡時間越長,產生熱量越多,直接影響保護板性能或保護板損壞;均衡電壓設置高了,均衡開啟時間短了,均衡效果不明顯。 B:均衡電流設置:均衡電流設置大了,均衡效果明顯,但是均衡是產生熱量厲害,會損壞保護板;均衡電流設置小了,均衡效果不明顯,均衡時間也短。
總結:電池組在13串以內的,建議不帶均衡功能為宜,但必須嚴把電池配組關,盡量做到電芯容量和內阻的一致性。鋰電池怕存放,不怕使用!鋰電池宜單體存放不宜整組存放,組完電池組應盡快檢測完畢盡快交到消費者手上。